失业保险金
一、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另外,大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如下:
1、在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二、领取方式(线上)
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
三、领取时间
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四、领取时长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满10年可以领取20个月,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24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
五、发放标准
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注:2021年7月起,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下限调整为1478元。
六、发放方式
失业保险金于申领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发放至申请人三代社保卡(申领人需提前去银行柜台开通三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或银行卡中。
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领取方式
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领”。
三、领取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申领手续,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四、领取时长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五、发放标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750元;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450元。
六、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于申领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发放至申请人三代社保卡(申领人需提前去银行柜台开通三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或银行卡中。
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