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新发布: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 关于发布2022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334号)规定,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2470元执行,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1月按新基数结算并对1月至10月的缴费基数进行差额补收。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工资基数为4250元,最高工资基数暂为21821元;

2、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按上述标准执行。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月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6元,下限为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