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转出

为档案托管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办理档案转出。

申请条件

1. 档案托管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2. 档案材料齐全;

3. 档案接收机构同意接收。

办理材料

1. 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或县级以上政府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2. 单位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审核手续的,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

3.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审核手续的,携带退休审批机构出具的调档函、本人身份证。

4. 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1. 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及调档函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 申请人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 APP 搜索“档案转出”业务,按页面提示要求,上传材料,申请办理。

备注:在南京市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须携带材料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办结时限

窗口即时办结;线上申请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如调档函上要求提供目录清单或要求整理装订的,办理时限延长至 5—7 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30

值班时间:上午 8:30-9:00;中午 11:30-13:30

二、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依据档案记载,为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档案的人员出具存档证明、经历证明、档案查阅告知单(无犯罪记录)、档案查阅告知单(党员)。

申请条件

档案托管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材料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代办人凭双方身份证。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凭身份证或代办人凭双方身份证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 申请人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 APP 搜索 “ 依 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业务,按页面提示要求申请办理。

办结时限

窗口即时办结;线上申请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其他说明

各类证明依据个人档案中现有材料出具,档案中材料如有缺失请及时提交补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值班时间:上午8:30-9:00;中午11:30-13:30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补充、鉴别和归档

为用人单位和流动人员办理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手续。

申请条件

所提供的人事档案材料应当内容真实、手续完备,且为原件。

办理材料

1. 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奖惩、业绩、工作考核、入选重大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材料。

2. 高中及以上学籍材料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备材料。高中材料应有学籍卡或学籍证明;高等教育各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非全日制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劳动(聘用)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存档人员或用人单位将归档材料送交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经审核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办结时限

窗口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值班时间:上午8:30-9:00;中午11:30-13:30

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借)阅

为单位和档案托管人员提供档案查(借)阅及部分材料复印服务。

办理材料

1. 个人办理

(1)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2)代办:代办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授权委托书。

2. 单位办理

(1)已建立劳动关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2)拟建立劳动关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存档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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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须持上述材料经审核、登记后,方可办理。

办结期限

窗口即时办结。

其他说明

1. 组织人事部门、执法部门、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按要求应当 2 人以上,持单位介绍信、有效证件办理查阅手续。查阅未与代理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档案,原则上须经该代理单位书面同意。

2. 预备党员转正需借用党员材料的,应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使用完毕后须按时归还,归还时应密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3. 需要复印档案材料的,由本人或被委托人 ( 需提供委托书 ) 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阅档室办理。复印工作经历、入党 ( 团 ) 志愿书、职称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告知单。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五、远程阅档 -- 查询材料件打印

在线上为代理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中部分材料影印件,代理单位和个人可下载打印。

申请条件

1. 档案托管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2. 代理单位仅申请本单位账户下职工档案部分材料影印件。

办理流程

1.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并登录账户。

2. 选择您的办事地区--“南京市”。个人进入“个人办事”页面,代理单位进入 “ 单位办事 ” 页面。

3. 在 “ 搜索 ” 框中搜索 “ 远程阅档 ” 后点击 “ 流动人员管理服务 ” 中的 “ 远程阅档 -- 查询材料件打印 ” 申请。

4. 后台审核通过后点击 “ 个人中心 ”-“ 已办结 ”-“ 办件详情 ” 下载打印。

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办结。

其他说明

1. 党(团)材料不提供线上查询及影印服务。

2. 申请人点击办件详情后 48 小时内下载打印,逾期系统将自动清除申请的影印件。

3. 个人仅申请查询本人档案中的信息。

审核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六、远程阅档 --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在线上为代理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中基本信息查询服务。

办理条件

1. 档案托管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2. 代理单位仅查询本单位账户下职工档案信息。

办理流程

1.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并登录账户。

2. 选择您的办事地区--“南京市”。个人进入“个人办事”页面,代理单位进入 “ 单位办事 ” 页面。

3. 在 “ 搜索 ” 框中搜索 “ 远程阅档 ” 后点击 “ 流动人员管理服务 ” 中的 “ 远程阅档 --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 申请。

4. 后台审核通过后点击 “ 个人中心 ”-“ 已办结 ”-“ 办件详情 ” 下载打印。

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办结。

其他说明

个人仅查询本人档案中的基本信息。

审核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七、人才集体户口准入办理

为我市接收的非南京籍应届毕业生提供集体户口挂靠服务。

申请条件

1. 已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2. 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南京籍应届毕业生且和户籍已开户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办理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 落户单位集体户协议书;

6. 人口信息登记表。

上述 1-4 项材料需自行准备,5、6 项材料可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所有落户材料需要您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递交。

办理流程

1. 单位或个人携带办理材料提交至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登记。

2. 申请人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手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进入“一件事专区”按页面提示要求申请办理。

* 特别提示:网上申报“人才集体户准入办理”审核通过后,还需持落户材料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手续。

办结时限

材料审核窗口即时办结,线上申请1个工作日内办结。自接收落户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常住人口登记表》。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值班时间:上午8:30-9:00;中午11:30-13:30

八、人才集体户口页补办介绍信出具

为户口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流动人员出具户口页补办介绍信。

申请条件

1. 现户口挂靠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2. 人才集体户口页领取后遗失。

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

办理流程

1. 携带办理材料提交至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审核;

2. 申请人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手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搜索“人才集体户口页补办”,按页面提示要求申请办理。

3. 申请人拿到“人才集体户口页补办介绍信”后前往玄武门派出所(南京市玄武区高楼门20号)现场办理户口页。

办结时限

窗口即时办结;线上申请2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值班时间:上午8:30-9:00;中午11:30-13:3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值班时间:上午8:30-9:00;中午11:30-13:30

九、新生儿落户申报

为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落户后出生的新生儿提供落户申报服务。

申请条件

1. 夫妻双方在南京无房产;

2. 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另一方非本市家庭户。

办理材料

1.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 双方现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口簿原件;

3.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 南京市无房证明;

5. 双方结婚证;

6. 如一方为军人,还需提供现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

办理流程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提交至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现场审核登记,通过审核后由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申请新生儿落户的 “ 落户单位集体户协议书 ”,办事人员持上述所有材料到玄武门派出所(高楼门20号)办理落户,落户完成后持新生儿《常住人口登记表》回我中心盖章。

办结时限

窗口即时办结。

其他说明

1. 父母户口迁出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子女户口须随父母户口同时迁出。

2. 如有其他婚育状况请先咨询玄武门派出所 025-8442117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值班时间:上午8:30-9:00;中午11:30-13:30

十、集体户口迁出

为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提供户籍迁出登记服务。

申请条件

接收地公安部门出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录取院校出具《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市内户籍迁入条件的,以上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办理。

办理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常住人口登记表》;

2. 根据申请条件分别携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录取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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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携带办理材料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登记迁出后,到玄武门派出所(高楼门 20 号)办理《户口迁移证》。

迁出至市内的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完手续后请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办结时限

窗口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值班时间:上午8:30-9:00;中午11:30-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