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报销
零星报销是指因特殊原因,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未能直接结算,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再按政策规定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兑现相关医保待遇的过程。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零星报销
01异地就医。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因各种原因未刷卡(码)结算,或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无法刷卡(码)发生的自费医疗费用。
02异地生育。异地发生符合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
03急诊抢救。参保人在本地或异地因突发急、危、重病进行抢救,未享受抢救待遇的医疗费用。
04意外伤害就医。参保人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本人承担(需明确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医疗费用。
05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01门诊费用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原件(以下简称发票)、明细清单(如属于门诊抢救,还需提供病历资料)。
02住院费用发票、出院小结、明细清单。
03意外伤害就医费用
如属于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还需另外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无第三方责任人或有明确责任划分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如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参保人需根据征信部门要求,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流程申请零星报销。
零星报销办理方式
01线下办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将报销材料送至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水西门大街61号)及新六区医保经办机构,即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将报销材料就近送至户籍地或居住地的街道或社区医保经办机构(网点)。

02线上办理
      参保人可以关注“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点击“零星报销掌上预审”,上传报销材料照片,线上预审通过后,将报销材料邮寄至医保经办机构“不见面”办理(预审通过后的反馈信息包含邮寄地址)。

您还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医保报销和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nanjing.gov.cn)”—网上办事—医保零星报销申请办理。

零星报销款支付途径
申请报销时,会默认支付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如需更改银行支付账号信息,请在申请零星报销时,向经办机构申请更改(更改仅限本人的银行卡号)。
零星报销常见问题
01零星报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原件吗?

答:除发票需提供原件以外,其他材料在确保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可以提供复印件。

☞温馨提示:所有报销材料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存档,如您还需申报商业保险或其他事项,请提前复印留存。

02发票丢了怎么办?

答:收费票据遗失后,您可以按照财务相关流程,向原就诊医院申请复印票据存根,或由就诊医院开具具备财务基本要素(就诊时间、费用、姓名等)的遗失证明。复印票据存根和遗失证明都需加盖医院财务章。申请零星报销时,您需要另外附带单位情况说明或个人承诺书,确认未在任何形式的保险机构或单位进行报销或赔偿的事实。

03南京本地医院看病,可以申请零星报销吗?

答:在南京本地医疗机构就医,应第一时间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并刷卡(扫码)直接结算费用。如遇特殊情况,未刷卡(扫码)结算的费用,可在结算期内,按医院流程,及时通过“自费发票换医保发票”的形式重新结算,兑现相关待遇。

04医院刷过卡的发票,还需要再申请零星报销吗?

答:一般情况下,在本地或异地医院刷卡(扫码)结算时,“统筹基金”“大病救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等基金就已经完成了“一站式”结算支付,无需另外申请零星报销。

05零星报销可以报销多长时间以内的发票?

答:原则上自开具发票之日起两年内都可申请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如因法院判决延迟申办等特殊情况,可视情放宽受理时限。

06零星报销和刷卡结算哪个待遇标准高?

答:我市参保人在本地和省内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和刷卡结算待遇基本一致;跨省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待遇有所区别,其中零星报销按照南京的医保目录和政策待遇执行,刷卡结算按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和南京政策待遇执行。

☞温馨提示:异地就医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相关链接:南京市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指南——异地就医篇,如未备案直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在零星报销时,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比例根据政策在本市相应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07零星报销的进度怎么查询?

答:报销材料受理后,参保人可以进入“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我的南京”APP程序,通过“零星报销进度查询”模块,查看报销进度或报销款支付情况。

08我还要到单位或商业保险公司申请二次报销,怎么打印零星报销凭证呢?

答:参保人收到医保报销款后,可登录“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在“职工医保待遇”模块的“医保零星报销查询”内自助打印支付单;也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至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选择自助机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