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由单位或被鉴定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需将材料原件提交核对):
1、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1寸照片。
2、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需提供《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老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用人单位的鉴定委托书;因病或非因工受伤需提供个人(或监护人)鉴定申请;属于1年以上申请复查鉴定的,须提供初次鉴定结论;属于停工留薪期需要适当延长的确认、安装辅助器具的确认、旧伤复发的确认、康复治疗的确认,需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意见。
3、医疗资料复印件:①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需加盖医院医务部门公章或医疗专用章);②原始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等;③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诊断有关的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如CT、X、核磁、B超、电测听、肌电图、眼科检查)、烧伤部位瘢痕近期彩照等。
三、经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审核需要补充其他医学辅助检查的,被鉴定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前往指定医院检查,辅助检查费用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辅助检查报告,申请人应及时送交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提交鉴定材料-社保局开具鉴定通知-员工依据鉴定通知要求做检查-出具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