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办理要件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2、身份证、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方式一: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渠道办理租住私房提取;

方式二: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未婚职工按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8800元计算。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时间间隔应大于等于12个月。